亞健康算不算職業病?
https://daz120.org2010-01-06 13:16:52 來源:大眾健康網
摘要:以人爲本首先就要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無論是從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考慮,還是從人道社會的建成來衡量,擱置或忽視國民健康問題毫無疑問是不明智的。
近日,亞健康、過勞死成爲輿論的熱點話題。亞健康實際就是“慢性疲勞綜合症”,青年亞健康與經濟高速發展、生活節奏緊張、精神壓力沉重有着對應關系。來自不同渠道的新聞資料顯示,我國正在進入一個經濟繁榮與健康退化如影相随的時期,由于市場經濟所奉行的優勝劣汰法則,青壯年不僅要承擔較重的工作負荷,同時還要與危機感作鬥争。這個時期到來的标志,一是出租司機等勞工階層加入到了亞健康的行列裏,二是過勞死現象在高管、知識精英階層頻繁發生,三是法律環境不能很好地保障勞動者的法定權利,侵犯勞動者利益的現象被視爲理所當然。如果說工作壓力過大是市場經濟的必然後果的話,那麽,法律的不完善則直接導緻了亞健康狀況的大面積蔓延,甚至可以說,正是由于立法滞後、司法反應遲緩,才使得保護國民身體健康的這一重任被擱置。
1994年我國出台的《勞動法》對于勞動者的休息權有着明文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勞動法》實際上也處于亞健康狀态,如最長勞動時限、帶薪休假制度、加班加薪等幾乎未被執行,這就意味着勞動者的休息權已經成爲“象征性權利”,沒有實際意義。在一個競争激烈的年代裏,勞動者向用工單位要求《勞動法》所規定的各項權利,無異于騎士向風車發起挑戰,以出租司機爲例,由于大多數城市的出租行業都實行準入制度,排隊等着出租執照的人很多,這就必然導緻在崗的出租司機不敢輕易和出租公司“讨價還價”。而在薪金較爲優厚的外資企業裏,加班加點的情況屢見不鮮,累計勞動時間早已遠遠超過《勞動法》的規定,但外企職員出于對崗位的珍惜,很少有人敢和老闆一起溫習《勞動法》第36條。
亞健康算不算職業病?過勞死是不是工傷?這些迫切的問題目前還處于初步探讨之中。依靠一部解釋範圍過于寬松、執行難度很大的《勞動法》遠遠不足以解決勞動者廣泛亞健康的難題,我們迫切需要一部符合時代特征的“勞工健康安全法案”,同時,還需要建設一個維護勞工健康的社會制度。前不久,雲南電視台主持人張小燕猝死在崗位,中央台著名主持人敬一丹因此感歎說:“出了張小燕這樣的事情,讓我感覺到成立主持人工會的重要性。”敬一丹也許并沒有意識到,她的這一感歎實際上道出了我國《勞動法》執行乏力的症結所在。工會的行政化和工會作用的泛化是我們社會的一個軟肋,其結果必然導緻勞動者健康的透支和休息權的淪喪。
以人爲本首先就要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無論是從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考慮,還是從人道社會的建成來衡量,擱置或忽視國民健康問題毫無疑問是不明智的。
俗話說:“三分醫,七分養,十分防。”可見養生的重要性。在很多人的意識裏隻有老人才需要養生,其實不然,養生是條漫長的路,越早走上這條路,受益越多。[[了解更多中醫養生常識請進入:中醫養生]]
[[編輯推薦:冬令進補 春天打虎]]
[[編輯推薦:男性凝視可益壽延年]]
[[編輯推薦:女性使用洗滌劑有礙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