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癌轉移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7-11-06 10:44:38
腎癌可通過原發腫瘤逐步向鄰近組織和器官侵犯而播散,也可通過淋巴管或靜脈向外轉移。
低度惡性的腫瘤常保持完整的包膜,雖然體積巨大,仍可沒有轉移。惡性較高的腎癌,雖肉眼看來腫瘤包膜完整,但在顯微鏡下癌細胞往往已浸潤和穿出包膜,随着腫瘤的長大而侵入腎周圍脂肪。腎癌的繼續向外發展可穿破腎周圍筋膜而侵入鄰近器官,其中較常見者爲結腸。此外,尚可侵入肝、脾、胰腺、腎上腺及橫膈等。向内侵入腎盂後常發生血尿,在腎盂造影圖上的表現類似腎盂腫瘤。
據統計,有25%左右的腎癌都有淋巴結轉移,主要是腎蒂、主動脈及下腔靜脈周圍的淋巴結(區域淋巴結)。
腫瘤有向靜脈侵入的傾向。在靜脈(腎内靜脈、腎靜脈及下腔靜脈)内形成癌栓,并可通過靜脈向遠處轉移。腎癌的轉移可早可晚。少數惡性很高的腎癌在原發腫瘤體積還很小或還沒有被發現時已有遠處轉移。也有些病例在腎癌切除多年之後可出現轉移。
Bennington和Kradjian報道在523例有轉移的患者中,55%有肺轉移,33%有淋巴結轉移,33%有肝轉移,32%有骨轉移,19%有腎上腺轉移,11%有對側腎轉移,5%有腦轉移,5%有心髒轉移。腫瘤直徑達10~20cm者,多數已向外侵犯或轉移。
爲了較準确地估計治療腎癌的效果以及判斷其預後,一般可依據手術結果的病理分期進行推測。過去都按Flocks和Kadesky的分期方法,後來Robson和同事們作了改進,分成下列4期:第I期:腫瘤局限于腎包膜之内,腎周圍脂肪、腎靜脈及區域淋巴結未受侵犯。第Ⅱ期:腫瘤已侵入腎周圍脂肪,但尚局限于腎周圍筋膜之内,腎靜脈及區域淋巴結未受侵犯。第Ⅲ期:腫瘤已向區域淋巴結轉移。腎周圍脂肪、腎靜脈及下腔靜脈已有或尚未受到侵犯。第Ⅳ期:腫瘤已侵及鄰近器官(腎上腺除外)或已有遠處轉移。
已有遠處轉移的腎癌,除下列情況外一般不宜行姑息性腎切除術。①原發腫瘤發生大量血尿、疼痛、高血壓、肝功能障礙等嚴重症狀,用内科治療不能緩解者;②轉移數目很少,估計可用手術全部切除者;③隻有骨骼轉移者是手術的相對指征,因患腎行姑息性切除後,1年存活率高達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