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傳染性更強是偏見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9-08-06 13:43:06
不久之前,聽說要從常規體檢表中删除乙肝項目,媒體爲衛生部的善政歡呼了一陣,結果發現是一場誤會。衛生部官員出來澄清說,專家觀點并不代表官方意見。既然民意滔滔,我希望衛生部不要吝啬言辭,多爲堅持查乙肝辯解幾句。
我相信某些人不至于不懂醫學常識,以爲乙肝在日常接觸中會傳染。然而,乙肝歧視不是一個醫學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衛生部同樣受社會觀念的影響。不改變這種觀念,即便體檢項目消失了,對乙肝患者的歧視仍會存在。
乙肝患者目前所受的歧視,讓人想到歐洲中世紀的女巫迫害,純屬觀念上的偏見,以訛傳訛,弄假成真。我曾經負責某單位工作,招來的二十餘人中,就查出3個乙肝病毒攜帶者。上級人事部門要把他們踢出去,但我覺得沒有道理,結果被要求簽字,後果自負。簽字後我誠惶誠恐,生怕自己的那點乙肝知識不可靠,甚至仔細琢磨他們在哪種情況下會傳染給同事,忍不住要在聚餐的時候提醒他們。
其實和乙肝同等危害的疾病還有很多,比如胃病中的幽門螺杆菌,有可能通過唾液傳染;比如某些皮膚病,有可能通過直接或間接接觸傳染;甚至抑郁症,也可能會通過情緒傳染。我爲什麽沒有去仔細琢磨這些疾病的傳染可能性呢?說到底就因爲體檢表上列出了乙肝,單位知道了乙肝,并要求我簽字之後才能用人,給我造成了社會性的壓力。跟所有謠言一樣,壓力會誇大事情的影響。
乙肝歧視是從1994年開始的。那一年發生了什麽事情呢?原來中央國家機關開始招考公務員,頒發了一系列規定,其中就有《體檢項目與标準》,要求強制檢測乙肝。這個規定離醫學常識不算太遠,認爲乙肝病毒攜帶但肝功能正常者,可以錄用。但是,由于它的歧視性選擇,各單位在執行時都受到壓力,甯可錯殺三千,也不放過一個,紛紛收緊标準。在大多數地區,規定演變成凡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一律不得錄用。
這個社會壓力之大,可以改變專業人士的常識。1995年頒發的食品衛生法中,把乙肝等同于消化道疾病,病毒攜帶者不得當廚師和服務員。這就進一步導緻了人們對于乙肝的恐懼。執行歧視**的人們都相信,他們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是爲了大多數人的健康。我簽字留人之後最大的壓力,也是懷疑自己是不是“爲了少數人的權利,拿大家的健康開玩笑”。
從全國來看,這個“少數人”實在不少。據統計,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總人數達到1.2億,超過了世界上很多國家的人口數量。爲什麽對這麽龐大的人群搞歧視呢?這跟某些人的社會階層潔癖有關。他們認爲,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去當農民,當工人,當作家,但是不能混進國家公務員隊伍。這就好比不管中國有多少人靠地攤維生,有些人都認爲,隻要用城管把他們趕出城市,社會就變得先進文明了。
最可怕的不是乙肝病毒,不是小攤販的髒亂差,而是歧視本身,它才是具有傳染性的社會病毒——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遭遇就是一個典型,先是國家公務員隊伍歧視他們,接下來食品行業拒絕他們,随後媒體行業也不要了,IT行業也不要了,教師隊伍也不要了……後來工廠也不要了。要是農民兄弟也排擠他們,真不知道這1.2億中國人應該到什麽地方去生活。
好在歧視了十年之後,經過專家的矯正和受害者的抗争,公務員體檢标準和食品衛生法都更新換代了,取消了對乙肝的歧視性規定。但是,偏見成瘾,積弊難除,倘若不能在常規體檢中徹底删除乙肝項目,歧視的陰影不會散去,甚至伺機死灰複燃。
歧視不僅跟乙肝病毒攜帶者有關,它關系到每一個人。因爲允許歧視乙肝,那也就有可能歧視人的其他缺陷。反對任何歧視,都是維護整個人類的尊嚴。
[[編輯推薦:體檢查乙 肝 有必要嗎?]]
